老爹2006年在北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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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2月17日 星期五

人要衣裝

考古學家在北京人故居,周口店山頂洞的上洞,所存遺物中發現一隻骨針,推測舊石器時代晚期的人們,很可能用骨針縫合獸皮來禦寒。在新石器時代,不但發現有更精緻的骨針,還發現有石製或陶製的紡輪,這一時期可能已經植桑養蠶,「治其麻絲以為布帛」不再穿著獸皮了。

從出土的殷商時代器物上,黏附著清晰的紡織紋痕,仔細觀察,這些紋痕經緯分明,並且非常細密,可以證明殷商時代的紡織工業,已經具有相當水準,自然也有了高水準的衣服。根據周錫保所著「中國服裝史」說:上古時代先是用獸皮掩蔽於腹下膝前,後來又增加身後的掩蔽,最後把蔽前與蔽後的兩片,用骨針縫合,成為一件皮裙下裳。

後漢書輿服志說:後世有智慧的人,在不斷觀察自然生態結果,見到美麗的雉雞一類的飛禽,和盛開的花卉,具有各種不同的色彩,於是便仿效這些來染布帛。見到鳥獸有冠,有的有角,就仿效這些來制定男子的冠與女子的髻式。見到牛的頸項下的垂胡,把衣袖裁成寬大如垂胡的樣子,可見衣服顏色彩文,冠髻形式,及寬博的衣袖式樣,都是觀察自然萬物所獲得的啟示,而成為最古的服裝設計。

我國古代的服式,概括分為上衣下裳,「黃帝、堯、舜、垂衣裳而天下治」。

滿清入關之前,上衣下裳一直是為我國傳統服制。雖經過各個時代的演變,上衣、下裳的大原則一直不變,隋唐時代,婦女服裝一度流行胡服,是受到西域、高昌、回鶻等地服裝影響。元朝時,蒙古婦女流行頭戴高高的「姑姑冠」(或稱罟罟冠),這些都是屬於一時的風尚而已。

到清朝滿人入關之後,強迫人民剃髮易服,我國古代原有服制這才遭遇徹底改變。當時有「留頭不留髮,留髮不留頭」的說詞,後來又擬定十從與十不從:「男從女不從,生從死不從,陽從陰不從,官從隸不從,老從少不從,儒從道釋不從,倡從優不從,仕宦從婚姻不從,役稅從說文不從」。

所謂男從女不從,是指男子必須剃髮易服,女子則不必。死後大殮可以用前朝服飾。官吏依照清朝服例穿著,衙門役隸仍著紅黑高帽,擔任鳴鑼開道的任務。小孩子穿衣不受限制,便是所謂老從少不從。釋道釋出家的僧人道士,仍舊可以穿僧袍道袍。演戲戲裝,結婚禮服也可以穿前朝服裝不予限制。綜觀這十不從之中有八項是屬於服裝的規定。

清朝服制,在歷朝中改革最多,把寬袍大袖形制,改為窄袖緊身。由於北方寒冷,為了防止手凍,加上馬蹄袖,這是歷朝制服所沒有的。其他如:普遍使用鈕扣,衣襟衣領的多樣變化,都是清朝服裝的特色。

原為清朝服裝的長袍馬褂,如今明定為禮服,尤其是女士旗袍,經過量身裁剪之後,成為最能顯示女子體態之美的服裝,經過幾千年的演變傳承,沿襲到今天,雖然我們早已不再穿著上衣下裳,但是我們卻把「衣裳」作為服裝的總稱。


19880714-圖一 19880714-圖二 19880714-圖三

原文刊於國語日報民國七十七年七月十四日,第十二版。
1988/7/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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