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筆畫學會成立於民國八十年,它的目的是:研究工筆畫,推展工筆畫,希望工筆畫藝術,在台灣復興起來。
我們是民間團體,沒有基金會的支援,更沒有企業界的協助,在無援無助的情形之下,我們有多少力量,就做多少事,相信做就比不做好,走路不怕慢,就怕站。如果站著不動,永遠達不到目地。
這五年以來的會務工作,可以用「縮衣節食」來形容,在財力不足的情形之下,一共辦了五次會員作品展,一次海峽兩岸工筆畫交流展,一次海峽兩岸名家工筆畫大展,一次海峽兩岸名家工筆繪畫展 和一次學術演講。會員單獨舉辦的畫展,和地區性工筆畫展,尚不計算在內,五年來我們展出作品總計超過千件以上。
政府補助經費共有三次:一次十萬元,兩次五萬元,如果全部用在裝裱,若以每件裝裱配框為二千元計算,所補助的二十萬元,也只夠裝裱一百件作品,雖然杯水車薪,但也聊勝於無。
為了每一位會員瞭解會務,從民國八十一年起,每三個月出版會務通訊一期,贈閲每位會員,到民國八十五年起擴大篇幅,改為「工筆畫」季刊,繼續贈閲每位會員和文化機關及圖書館。
「工筆畫」季刊的出版,一方面肩負了報導會務的任務,一方面增加畫學論述和會員作品,限於經費圖片用單色印刷。
我們認為推展工筆畫,是長遠的工作,舉辦畫展是屬於動態活動,出版「工筆畫」季刊是靜態的推展。畫展雖然可以直接傳達某些效果,但時間短暫。出版「工筆畫」季刊,可以廣為流傳,顯示我們的成果,表達我們的企盼。
自從民國八十年本會正式成立,至今已屆滿五週年,在這五年之中,沒有浪費一角錢,會員繳納的會費,以一當十的使用。我們舉辦畫展活動,可以向政府申請補助經費,如果時間不合,性質不對,也是難以申請,例如我們的召開大會的經費,印刷經費,辦公用品,郵費,水電費,都得不到政府補助,只好利用收繳的會費開支。
這些經費不論有沒有畫展活動,經常都要開支,我們認為會員的會費大部份用在工筆畫活動上才有意義,不應該花在辦公費上。主管民間團體的政府機關,是否應該制定辦法建立制度來補助沒有財源的團體,是值得考慮的。
五年以來,熱心的會員們,不停的給我們金錢的捐助和精神的鼓勵,在此一一致謝,我們會不畏艱辛的做下去。
--原文刊於工筆畫學刊第一卷四期,1996年9月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