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繪畫從畫法上分,有工筆和意筆之別,工筆的筆法工細;意筆的筆法粗獷,無論工筆或意筆所寫物象都不寫實,所追求的只是「不似之似」,中國繪畫最高指標是
:「外師造化,中得心源」。畫家必須將外界物象加以消化,用自我的筆墨表達畫意,所求者是「神似」而非「形似」,齊白石嘗言:
「作畫妙在似與不似之間,太似為媚俗,不似為欺世。」(註一)
工筆畫是用工細筆法作畫,其創作過程比較繁複,並不適於 "揮毫表演",今日既為推展工筆畫,對工筆畫創作過程有廣為宣示的必要。
在沒有談工筆畫創作過程之前,首先談一談大家口頭常說的「六法」。早在公元五世紀,南北朝時代,南齊,謝赫《古畫品錄》,在序言中說:
「六法者何?一氣韻生動是也,二骨法用筆是也,三應物象形是也,四隨類賦彩是也,五經營位置是也,六傳移摹寫是也。」(註二)
這「六法」至今仍然是中國繪畫最高指導原則:第一法至第六法,依序可視為鑒賞評畫的標準,反之,則可視為創作的過程。
工筆畫的創作必先起稿,花卉則臨花寫照,俯仰之姿,遠近疏密之態,不厭其繁盡情描寫,製成草稿,再加以取捨,決定章法構圖後定稿。畫山水有「搜盡奇峰打草稿」的說法,採目識心記,並非就地臨寫,遊山歸来寫出山水印象。人物畫也是如此,以工筆仕女畫為例
更不可以真人作態在現場作畫,也必須先作草稿,加以必要刻畫誇張,呈獻畫意,故起稿工作至為重要。國畫大師張大千嘗說:
「畫人物畫要打稿,畫仕女畫當然一樣的要加意打稿,工筆仕女尤不可潦草,一線之差則全面俱壞、畫題有至難傳神的,必須反復揣摩,不嫌麻煩,三次五次的塗改,至無可議處方可落墨。」(註三)
工筆畫的創作一本務實精神不可取巧,它是態度嚴謹的畫種,在沒有經過完整的構思之前,是不允許貿然落筆,必須經過先擬草圖再起畫稿的程序,這即是「六法」中的所謂「應物象形」和「經營位置」。
所謂草圖是畫中每一個局部單元的草稿,集合草圖,再加以布局,成為完整的畫稿。例如寫一幅「鑑古圖」,必定有很多古器,主從人物亦不止一人,局部單元草稿完成,方可以「經營位置」之法再予以構圖,畫稿構成,進行修正,經過多次修正鉤勒墨線,至此方算完成,古人稱畫稿為「粉本」。
元,湯垕《論畫》稱:
「古人畫稿謂之粉本,前輩多寶蓄之,蓋其草草不徑意處,有自然之妙。」(註四)
清,方薰《山靜居論畫》稱:
「畫稿謂粉本者,古人於畫稿上加描粉筆,用時撲入嫌素,依粉落墨故名之也。」(註五)
古人更有「九朽一罷」之說,
據宋,鄧椿《畫繼》稱:
「九朽一罷謂先以土筆撲取形似,,數次修改,故曰九朽,繼以淡墨一描而成,故曰一罷,罷者畢事也。」(註六)
清,沈宗騫《芥舟學畫編》亦稱:
「古人有九朽一罷之論,九朽者不厭多改,一罷者一筆便了、九朽一罷之旨即是意在筆先之道。」(註七)
“朽" 可做炭筆解釋,即是用柳木燒成炭條,使用炭條起稿,不禁會聯想到這與西洋畫法中素描有何不同?國畫粉本重點在於輪廊線描,而素描則偏重形體塊面透視光源。依既定畫稿完成之白描,在國畫中已不是畫稿了。
據杜學知先生著《繪畫原始》稱:
「一般人皆認中國畫的白描,等於西洋畫的素描,實是一大錯誤,因為素描只是畫前對物形的捕捉,至多相當於中國畫的粉本,尚未及於繪畫完成之本身,故嚴
格的說不能謂之畫。而白描不然,它是已完成的繪畫,它雖用線條,然線條可以表現繪畫所有一切效果,又往往是色彩所不能表達的。」(註八)
工筆畫只用線描鈎勒,不施加色彩謂之「白描」,杜學知先生更認為:
「線條不但有筆縱,而且兼具墨的效果,如人物畫的蘭葉描,山水畫的斧劈皴,都屬此類,線條發展到此一境地,既可包括皴擦,亦可包括渲暈,這真是線條擴大作用,筆墨互濟結構裝飾兼能,線條的本身無所謂長短了。」(註九)
畫稿擬定,依照既定畫稿移入紙絹幕寫,發揮用筆用墨技法,鉤勒線描,使得萬無一失,這就是「傳移摹寫」。
公元五世紀時代,壁畫作品多於絹素,龐大牆壁畫稿如何上牆,「傳移摹寫」在古代繪畫創作過程是極為重要的一部份,後人不察竟解釋為模仿他人作品,甚至直指為臨古。(註十)
書法用筆融入繪畫是中國繪畫最大特色,書畫教習異曲同工,幼童習字必先自描紅入手,繼之摹範本寫「仿影」,無他,藉此以練習筆法而已,摹寫熟悉後自可臨帖。國畫之用筆筆法較之書法更為繁雜,習畫摹寫畫稿鍛煉筆法,不足為奇。用筆用墨之法是國畫之根本,畫豈能無筆墨?縱有完備粉本畫稿,更需強勁筆墨,尤其是白描作品,國畫對色彩遠不如對筆墨重視,色彩不過是補助笨墨的不足,需要設色時,視情況施加淡彩或敷重彩,設色不得法,因而影響了原有的筆墨,就有違「隨類賦彩」的本意了
。
一件作品經過「應物象形」草擬局部草圖,再以「經營位置」串連完成一幅畫稿,經過多次修正,摹稿入畫,此時全憑「骨法用筆」的筆墨功夫,最後設色,而成為一件栩栩如生的工筆佳作,必然是「氣韻生動」傳神阿睹。所謂:「外師造化,中得心源」即是遵循此一創作過程,絕非不加思索貿然提筆就畫,這種胸無成竹,随想随畫,是不足取法的。
註一、參閲韓幼德著《戲曲表演美學探索》引述,台北丹青圖書公司出版。
註二、《古畫品錄》見中國書畫全書第一冊,上海書畫出版社出版。
註三、見《張大千畫》台北華正書局出版。
註四、湯聖《畫論》見美術叢書三集七輯,台北藝文印書館出版。
註五、方紫《山靜居論畫》見美術叢書三集三輯,台北藝文印書館出版。
註六、鄧椿《畫繼》見《畫法要錄二偏〉,台北中華書局出版。
註七、沈宗騫《芥舟學畫編》見《中國畫論類編》台北華正書局出版。
註八、杜學知《繪畫原始》台南學林出版社出版。
註九、同註八。
註十:劉海粟曾以謝赫六法為題公開演講,見《中國書畫論集》,台北華正書局出版。
-- 原文刊於工筆畫學刊第三卷第二期,1998年4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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