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前言
我國傳統繪畫(一般稱作國畫),自古相傳畫有「六法」,「六法」並非專指繪畫技法而言,實爲我國傳統繪畫藝術指標,憑藉此一指標,得以瞭解國畫內涵與審美精神。
自從西洋繪畫(一般稱作西畫)來到東方的中國,成爲新學制中小學校美術課教材,用西洋畫法教學,五四新文化運動,有人指責國畫陳舊缺乏科學,主張用西畫改革國畫。
我們以爲科學與藝術,難以相提幷論,因此極欲探討一下國畫內涵與其審美精神,首先對傳誦已久的「六法」作一次探討,筆者學淺,謬誤自所不免,尙望不吝指正。
貳、國畫與西畫
由于文化背景不同,東西方各有自己的藝術體系。西畫講究面對實物寫生,藉光綫投射,采取「以光分面」的造型,追求光源,采焦點透視法作畫;國畫並非對實物寫生,而是先對實物作事前觀察,邊走邊看,對生態結構、生長環境,盡情瞭解之後,利用記憶所得,用筆勾勒默寫作畫。
國畫用筆與書法寫字用筆形制相同,故書畫筆法相通,默寫方式作畫,揮毫之間,畫家個人意識亦融入畫中。國畫的技法:總而言之,不外「筆」「墨」二字,據宋代韓拙撰,《山水純全集》中說:「筆以立其形體;墨以分其陰陽」(註一)。用筆鈎勒形體,用墨渲染陰陽背向,凹凸有致,增加體積感。
國畫有悠久歷史傳承,與社會生活之間的關係密不可分,應該得到更好的發展,當務之急是首先瞭解國畫的內涵與審美精神。
參、傳神與氣韻
西畫的寫生,是在固定的時間和地點內,用固定的距離和角度來作畫。國畫是先觀察,不是從單一處,單一點著眼,邊走邊看再從中提煉出一個明確的形象,突出又傳神,所謂「遺貌取神」。
東晋顧愷之的「傳神論」主張「以形寫神」(注二),認爲傳神必須是建立在所描寫的形體上,「神」可以說就是精神、神氣、氣韵,如果一件藝術作品,看不出神韵,也就不足欣賞了。
南齊謝赫:《古畫品錄》提出畫有「六法」首先便是氣韵生動列爲第一 ,二是骨法用筆,三是應物象形,四是隨類賦彩,五是經營位置,六是傳移模寫。(註三)
顧愷之的傳神論,演繹到謝赫把傳神發展爲氣韵。唐代張彥遠更進一步說明「形似」與「氣韵」的對立,認爲作畫著眼點是「氣韵」,如果「氣韵」表達出來了,「形似」自然就在其中了
,若是只有「形似」缺乏「氣韵」就不能稱爲藝術。
肆、骨法用筆與應物象形
求得氣韵生動,首要是用筆揮毫有法,運筆須得充沛腕力寫出得體的物象,書法家稱爲「骨架」,從中得到形象的氣韵。「骨法用筆」是求得「氣韻生動」的要件。
筆墨所營造的形象,包含了畫家對現實的思想與感情,在畫家揮毫當中,感情和運筆融合在一起活動。筆墨氣韻由此產生。
「應物象形」的「應」字據《詞源》譯爲當也,應當物象也就是原有固定的物體形象,提供畫家反復觀察,事後振筆揮灑默寫,國畫講究「意在筆先」,宋代文同畫竹謂:「胸有成竹」,「振筆直遂,以追其所見」。
伍、隨類賦彩與經營位置
「隨類賦彩」說明國畫賦彩的原則是隨類,是指物體的類別,各有其固定色調,西畫直接用色彩作畫,在特定光綫的照映下所産生的光色。國畫采固有色,不受特定時間和光綫的局限,有所謂「一色之變化」稱爲渲染,是爲了表現結構和體積感,這種渲染不是爲了明暗變化,而是使畫面有節奏感。國畫有「墨分五彩」的說法(註四),畫「有應得之色」(註五)。
爲了容納廣闊的視野,國畫不采取焦點透視的構圖,打破固定視圈範圍,在不同視點上,觀察所得組織出現在一幅畫裏,稱爲散點透視。國畫的布局,采用散點透視不受視圈範圍限制,在不同一時間,不同一空間,相互聯繫不同事務,「經營位置」得體,可以表現完整的叙述性,事務發展過程有條不紊的叙述出來。
「經營位置」在國畫中講究:形與形互相呼應,色與色互相襯托,有疏有密,有開有合,虛實消張,相生相應,這些藝術規律,完成一件偉大作品,例如宋代張擇端的《清明上河圖》,從城外郊區畫到城裏鬧巿,把東京汴梁的繁華景象,呈獻在一幅畫卷之中,這些移動的場景,必須經過「經營位置」的串聯完成。
陸、傳移模寫
學習書法一向是采取臨模方法,臨是看著範本寫,模是蒙在範本上寫。幼童習字先從描紅練習起,執筆穩定,再寫仿影,這些都是模寫,筆法間架穩定,再習跳格,模寫一個字再臨寫一個字。最後臨碑寫帖。國畫六法最後一法爲「傳移模寫」,很多人解釋爲臨模,說這是學畫方法,甚至有人說國畫全是臨模作品,而鄙視國畫。
因此不得不對「傳移模寫」略述己見。「傳移」和「模寫」是兩件事,其中只談到「模」,幷未說到「臨」,既然沒有說到「臨」,我們就不能妄自加添。「傳移」是轉移的意思,前文談到「經營位置」,位置的經營沒有完成就不能冒然動筆落墨,至少要先擬定一幅草稿,經過檢察修訂謬誤,成爲一幅無瑕完稿,畫家再有計劃的提筆揮灑完成作品,這就靠完稿「傳移」之功。如果像山西永樂宮壁畫所畫「五帝朝元」主像高有二公尺,該如何「傳移」上墻,必須先把完稿放大,在原大的畫稿墨綫上刺出小洞,畫稿上墻在小洞拍粉即可顯出人物全形,再振筆揮毫,如爲白粉墻則改拍炭粉顯影,整個過程就是「傳移模寫」,與臨模幷無關聯。
柒、結語
國畫「六法」環環相扣,追求「寫意」,摒弃「寫實」,强調「氣韵生動」顯現畫作活潑的生意,「骨法用筆」用足够的腕力和熟煉的筆法寫出觀察所得,「應物象形」摒弃光影,追求物象,「隨類賦彩」掌握物體固有色彩,「經營位置」散點透視法,各個場景納入畫面,完成初稿,最後則以「傳移模寫」完成作品。
國畫審美精神是:用「寫意」的手法,取「得意」的造型,獲「會意」的欣賞。(註六)「六法」是否陳舊是値得我們深思的。
註一、韓拙撰《山水純全集》,收入俞昆編著《中國畫論類編》六七一頁,臺北華正書局出版。
注二、「以形寫神」,緣自晋顧愷之論神形關係,參閱陳兆復撰《中國畫硏究》五五頁,臺北丹青圖書公司出版。
註三、謝赫撰《古畫品錄》收入文獻。同註一,三五五頁。
註四、「墨分五彩」參閱張彥遠撰《歷代名畫記》收入文獻。同註一,三七頁。
註五、「應得之色」參閱沈宗騫《芥舟學畫編》收入文獻。同註一,五三九頁。
註六、參閱楊新編《中國傳統綫描人物畫》,湖南美術出版社出版。
-- 原文刊於河北平津文獻36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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