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爹2006年在北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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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

歷代名畫記中論「了不了」

唐,張彥遠撰《歷代名畫記》是為研究中國繪畫史重要典籍,余紹宋《書畫書錄解題》稱之為畫史之祖,為畫史中最良之書。《歷代名畫記》列有謝赫六法論述章節,談及六法中「應物象形」一節,有一段耐人尋味的話:

夫畫物特忌形貌采章,歷歷具足,甚謹甚細,而外露巧密,所以不患不了,而患於了 ,既知其了,亦何必了,此非不了也,若識其了,是真不了也。註一

在這短短的五十五個字之中有七個「了」,是談論形似的問題,張彥遠主張:

形似須全其骨氣,骨氣形似,皆本於立意,而歸乎用筆。註二

此處所指的骨氣,不是單純的人物畫中的骨骼而言,而是畫家作畫必先瞭解物體的組織結構,所謂 「胸有成竹」,用筆立意寫出繪畫精神,中國傳統繪畫講究「以形寫神」、「意在筆先」、「畫盡意在」,過份重視形似,僅僅以描寫表像為能事是不足的。

傳統繪畫主張「神似」,寫形是手段,求得「氣韻生動」的「神似」是目的,傳統的筆墨寫出立意傳神的作品,獲得會意的欣賞,我國的傳統藝術精神得以傳流不息。

前文那段短文用了很多「了」字,就是說明這個道理。這些「 了」具有雙重意義,一是恰到好處的「了」,另一個是斤斤計較,過份的「了」。

畫家作畫當然不能捨棄形似而走向抽象,形似不過是繪畫的軀殼,用筆墨揮灑出「神來之筆」,達到「以形寫神」的目的方為識者所欣賞,此之謂是恰到好處的「真正之了」,假若畫家明知道甚麼是「真正之了」,又何必只求形似表像那種「過份之了」呢! 「過份之了」不為識者欣賞,實在是「真正的不了」,既知其「了」,又何必 「了」呢!

張彥遠語重心長的說明專重形似不足為貴的道理,讀後深感近年有人把照片放大,以照片為本作畫惟恐其不似,不過是照片翻版而已,又見有很多人體畫毛髮畢露,甚至皮膚斑紋也如實描繪,真是覺得不了了之。

筆者識淺對先賢妄加銓譯是否有當,尚請方家指教。

  • 註一、《歷代名畫記》見《中國畫論類編》俞崑編著,臺北華正書局出版,頁三七
  • 註二、同註一,頁三二




-- 原文刊載於工筆畫學刊第37期,20087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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